澳洲商业移民类别在2010年4月19号颁布并实施了新条例,这是自 2003年商业移民条例改变以来,再一次做了重大调整。我们认为这次调整是周期性的正常调整,也是我们早已经预料出的调整。在所调整的条例中我们可以分析的出来,澳洲政府对于投资移民的大门还是打开的,是非常认可投资移民对澳洲经济产生的作用。一直以来澳洲投资移民的政策是非常稳定的,我们可以预料的出来,经过调整,澳洲的移民部在审理的速度和审查的力度上,都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最后还是提醒有意移民澳洲的申请人,为保证成功几率,请尽快递交申请。
附:
澳洲商业移民自2010年4月19日变更如下:
1. 新增条例:公司属于已经上市的,申请人与配偶的股份不少于10%;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和年营业额不少于40万澳币的,申请人与配偶的股份不少于30%;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和年营业额少于40万澳币的,申请人与配偶的股份不少于51%。
2. 160签证类别中,申请人和配偶的总资产由50万澳币增加到80万澳币。
3. 161签证类别中,申请人和配偶的总资产由50万澳币增加到80万澳币。
4. 163签证类别中取消高级经理一类。
5. 163签证类别中,申请人和配偶的总资产由25万澳币增加到50万澳币。
6. 164签证类别中,申请人和配偶的总资产由25万澳币增加到50万澳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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