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过去5年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大利亚居住的时间总共不超过2年,请你阅读以下资料: 1085号回澳签证申请表上的第23项问你与澳大利亚是否有商务、文化、工作或个人方面的密切联系并有益于澳大利亚。如果你对此项问题的回答是“是”的话,你必须提供有关材料作为证据。若无上述材料则会延误办理你的申请。
一 商务关系的材料如下: 1、 商业所有权或现任合伙人的证据。 2、 最新年度报告及(或)财务报表的副本。 3、 你积极参与该商业活动的证据。
二 文化关系的材料如下: 1、 你作为演员、音乐家、画家或作家等从事专业艺术活动的证据。 2、 你现任澳大利亚宗教、体育或文化团体会员的证据。
三 工作关系的材料如下: 1、 你受雇于澳大利亚机构、或跨国或外资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的证据以及你任何职位。 2、 澳大利亚机构的工作证明。
四 个人关系的材料如下:
1、 若你陪同你的澳大利亚公民配偶出国则须提供经认证的结婚证副本、你的配偶与你一同出国的证据、以及你配偶的澳大利亚国籍证明。 2、 若你有直系家庭成员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公民并住在澳大利亚,则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他们在澳大利亚的身份证明,如他们护照所有页数的经认证的副本。若你同时提供并列出你所有家庭成员的居住地址则有助于你的申请。 3、 若你在澳大利亚拥有房屋或其他个人财产则需所有权证明。
以上所列举的材料有助于我们评估你的申请,但除此外还可提供其他有关材料。若你的情况不同但认为自己有足够的对澳大利亚有利的商务、文化、工作或个人的关系,则请随申请表附上能证明你观点的材料并书面解释你的情况。
此外,如果你能证明你与澳大利亚有紧密的联系并有益于澳大利亚,但过去5年没有回澳大利亚,你需要证明有无法抗拒的原因使你不能返回澳大利亚。
如果你对23项问题的回答是“否”的话,你需要在表格里回答其他两个问题:
1、 你离开澳大利亚是否有不可抗拒和感情上的原因? 2、 如果你离开澳大利亚已超过3个月,你是否有无法抗拒和特殊原因使你不能返回澳大利亚?
你应提供上述两个问题的书面回答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的经认证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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