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的实施。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每年将从我国选派合格留学人员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工商管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新加坡国立大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三)选派规模:2-4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由中新基金提供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学费、生活费和赴第三国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往返旅费等。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申请人应为国内在职政府官员或企业家; 4.年龄在33至45岁之间,具有8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 5.能熟练使用英语,TOEFL成绩应达到580分以上。
(二)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在行政部门工作,具有出色领导才能、担任处级或以上行政职务的管理者,或在非政府组织中担任相当职位的领导者; 4.年龄在35至45周岁之间,具有8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 5.从事政策制定和公共管理者、有数学和经济学背景者优先; 6.能熟练使用英语,有TOEFL或IELTS成绩者优先。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然后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填写完整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一,用英文填写。包括两份推荐表和单位主管领导批准表等申请材料);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中英文对照,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5)TOEFL成绩单复印件; (6)三张护照型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7)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公共管理专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申请人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中英文对照,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5)填写完整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二)。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受理方式 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提交申请材料。
(四)受理时间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申请人条件,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经单位推荐,将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将此笔费用汇至如下地址,并在汇款后将交费凭证复印件连同申请材料一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 204 950 902 640 1697 (请注明“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新方专家面试的结果公布录取名单。
七、派出办法 本项目实行差额录取,正式录取人员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留学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批准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7月或2008年1月前后派出。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一)申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申请及选派程序 2006年12月 开始申请 2007年2月8日 申请截止 2007年3月至4月 新方专家来华组织面试 2007年7月 留学人员派出 (二)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申请及选派程序 20007年8月 开始申请 2007年9月30日 申请截止 2007年11月 新方专家来华组织面试 2008年1月 留学人员派出
九、联系方式 有关咨询事宜请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联系: 联系人:裴等华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 编:100031 电 话:010-6641 3119 传 真:010-6641 0637 E-mail: dhpei@csc.edu.cn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材料逐年更新,请登陆国家留学网查阅该项目详情。
原载:国家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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